公告日期:2017-1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151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7年记账式贴现(五十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10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100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182天,经招标确定的发行价格为98.213元,折合年收益率为3.65%,2017年11月13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11月13日进行分销,11月15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低于票面面值贴现发行,2018年5月14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2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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