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91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7年记账式贴现(三十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 100 亿元, 实际发行面值金额 100.6 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 91 天, 经招标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99.219 元 ,折合年收益率为 3.16% ,201 7 年 7 月 17 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 7 月 17 日进行分销, 7 月 19 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低于票面面值贴现发行,201 7 年 10 月 16 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 7 年第 2 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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