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2017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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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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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0-18

财政部关于2017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库﹝2017﹞173号

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7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一)品种和数量。本期国债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36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17年10月25日招标,10月26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10月26日进行分销,10月30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本期国债利息按年支付,每年10月26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0年10月26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2017年10月25日上午10:35至11:35。



  (五)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05%。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



  (二)标位限定。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75个、15个和30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17年10月26日前(含10月26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号:270—17123—1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四、其他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财政部关于印发〈2017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财库〔2016〕234号)规定执行。



   财政部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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