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2017年记账式附息(二十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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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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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13

财政部关于2017年记账式附息(二十期)
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库 2017 158号
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 7 年记账式附息( 二十 期)国债 (以下简称本期国债) 。现就 本期国债 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一)品种和数量。本期国债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40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17年9月20日招标,9月21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9月21日进行分销,9月25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本期国债利息按年支付,每年9月21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4年9月2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2017年9月20日上午10:35至11:35。

   (五)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1%。

   二、 竞争性 招标

   (一 ) 招标方式。采用 混合式 招标方式,标的为 利率 。

   (二)标位限定。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75个、15个和30个标位。

   三 、发行款缴纳

   中标 承销团成员于201 7 年 9 月 21 日前(含 9 月 21 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收款人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号:27 0 ―1 7 1 20 ― 1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四 、 其他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 期国债 招标工作按《财政部关于印发〈201 7 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 (财库〔2016〕234号) 规定执行。

   财政部

   2017 年 9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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