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2016年记账式附息(二十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16国债20资讯
2016-08-24 00:00:0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6-08-24

财政部关于2016年记账式附息(二十期)国债

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库﹝2016﹞129号



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附息(二十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一)品种和数量。本期国债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35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16年8月31日招标,9月1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9月1日进行分销,9月5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本期国债利息按年支付,每年9月1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3年9月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2016年8月31日上午10:35至11:35。



  (五)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1%。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



  (二)标位限定。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75个、15个和30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16年9月1日前(含9月1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号:270—16120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四、其他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财政部关于印发〈2016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财库〔2016〕4号)规定执行。



  财政部



  2016年8月18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