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8-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54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 2015 年记账式附息(十八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 220 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 220 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 1 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 2.16% , 2015 年 8 月 10 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 8 月 12 日进行分销, 8 月 14 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016 年 8 月 10 日(节假日顺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2015 年第 1 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5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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