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4-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22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 2015 年记账式附息 (七 期 ) 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 300 亿元, 实际发行面值金额 300 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 7 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 3.54% , 2015 年 4 月 16 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 4 月 20 日进行分销, 4 月 22 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 4 月 16 日(节假日顺延,下同), 2022 年 4 月 16 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2015 年第 1 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5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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