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1-13
关于支付 2013 年记账式附息(三期)国债等三只债券利息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3 年记账式附息(三期)国债、2014 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
国债、2014 年江苏省政府债券(三期)将于 2015 年 1 月 26 日支付
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 年记账式附息(三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303”,证
券简称为“国债 1303”,是 2013 年 1 月 24 日发行的 7 年期债券,票
面利率为 3.42%,每年支付 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
息 3.42 元。
二、2014 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416”,
证券简称为“国债 1416”,是 2014 年 7 月 24 日发行的 3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4.76%,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2.38 元。
三、2014 年江苏省政府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135”,证
券简称为“江苏 1403”,是 2014 年 7 月 25 日发行的 1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4.29%,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 2.145 元。
四、本所从 2015 年 1 月 16 日至 2015 年 1 月 23 日停办上述债券
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五、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1 月 23 日,凡于当日收
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5
年 1 月 26 日除息交易。
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
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
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