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次续发行2013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有关事宜的通知
13国债23资讯
2013-11-27 00:00:0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3-11-27



关于第一次续发行2013年记账式附息

(二十三期)国债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库〔2013〕199号  



2012-2014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第一次续发行 2013 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现就本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本次续发行部分的起息日、兑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原发行部分相同。从 2013 年 11 月 7 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 4.13% ;按年付息,每年 11 月 7 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 2018 年 11 月 7 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一)发行数量。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 280 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 2013 年 12 月 4 日招标,原发行部分当日停止交易一天; 12 月 5 日至 12 月 9 日进行分销; 12 月 11 日起与原发行部分合并上市交易。



   (三)竞争性招标时间。 2013 年 12 月 4 日上午 10 : 35 至 11 : 35 。



   (四)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 0.1% 。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 0.05 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 65 、 15 和 30 个标位 。



   三、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 2013 年 12 月 9 日前(含 12 月 9 日),将发行款一次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户 名:国家金库总库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 号: 277―13123―2



   汇入行行号: 011100099992



   四、其他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次续发行招标工作按《财政部关于印发〈 2013 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财库〔 2012 〕 180 号)规定执行。



 

财政部



2013年11月2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