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2010年记账式附息(三十四期)国债等三只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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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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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4-15

关于支付2010年记账式附息(三十四期)国债等三只国债

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0年记账式附息(三十四期)国债、2011年记账式附息(十

期)国债、2012年记账式附息(七期)国债将于2014年4月28日

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记账式附息(三十四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034”,

证券简称为“国债1034”,是2010年10月2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3.6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1.835元。

二、2011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110”,证

券简称为“国债1110”,是2011年4月28日发行的20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4.15%,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2.075元。

三、2012年记账式附息(七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207”,证

券简称为“国债1207”,是2012年4月26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

面利率为2.91%,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

息2.91元。

四、本所从2014年4月18日至2014年4月25日停办上述债券

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五、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4年4月25日,凡于当日收

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4

年4月28日除息交易。

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

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

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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