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30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
2017年第一期和第二期金融债券的函
国家开发银行上海证券交易所金融债券承销团成员: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增2016年国家开发银行人民币金融债券余额上限规模的批复》(银函〔2016〕442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意国家开发银行在交易所市场发行800亿元金融债券的批复》(银函〔2017〕56号),我行定于2017年3月3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发行系统发行2017年第一期2年期金融债券60亿元和第二期5年期金融债券40亿元,总量不超过100亿元,最终以实际中标量(债券面值)为准。
请积极参与投标承销,并按相关规定做好债券分销工作。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好发行准备工作。
附件:国家开发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2017年第一期和第二期金融债券发行办法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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