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2-04-23
关于2001年记帐式(三期)国债付息的重要提示公告鉴于本所挂牌的国债已实行净价交易,特别提醒:2002年4月24日为“21国债(3)”的除息基准日,4月24日以该国债4月22日的收盘结算价格减去本期利息后的价格为当日的前收盘价,价格为104.15元,请投资者予以注意。上海证券交易所200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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