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07
关于东方卓越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的公告
东方卓越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841,以下简称
“本基金”)根据 2019 年 7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关于准予东方卓越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9]1420 号)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募集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19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8 日。截至 2019 年 11 月 18 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未满足
《东方卓越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规定的募集备案的条件,故基金合同未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的相关约定办理后续事宜。
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 资 者 可 以 登 录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 www.orient-fund.com 或
www.df5888.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28-5888)咨询本基金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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