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资讯
2018-11-15 11:23:5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11-15

   鑫元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 / 18
鑫元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鑫元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8]986 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类别为债券型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在赎回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
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
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
份额净值。
鑫元臻利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06631】,鑫元臻利 C 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代码为【006632】。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本
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中国
光大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自【2018】年【11】月【19】日起至【2019】年【2】月【18】日
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5、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认购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鑫元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 / 18
并及时公告。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提
前发售基金份额。
7、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
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投资人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人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
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本基金不设首次募集规模上限。
10、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或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
易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单
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投资人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
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