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7
恒越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恒越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于 2018 年 8 月 1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8】 1214 号文准予注 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 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 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别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采取开放式的运作方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 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宁波银行”),登记机构为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自 2018 年 11 月 12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7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 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本基金的募 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 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 间,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首次募集不设规模上限。 7、投资人认购本基金应首先办理开户手续,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开立 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人无需重新开户)。本基金发售期内,本 基金直销机构和指定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 续。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
2 8、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包括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系统) 首次 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 1.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0.01 元。 各销售机构另 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限制。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50%的,基 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 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 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 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9、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已经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 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 生的投资者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若欲了解本 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7 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 《恒越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www.hengyuefun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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