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基金资讯
2018-07-26 09:30:4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7-26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协商一致,
决定自 2018 年 7 月 26 日起新增其代理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的销售业务。投资者可在该机构办理下述基金
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投资等业务,相关事项具体规则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1 006114 人保鑫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2 006115 人保鑫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界 3 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李雪萍
电话:( 010) 68858097
传真:( 010) 68858057
客户服务电话: 95580
网址: www.pbank.psbc.com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4008888111
网址: www.newone.com.cn
3、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20-7999
公司网址: fund.piccamc.com
三、风险提示
1、投资者在邮储银行、招商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销售业务应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
规定。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前,请务必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
现投资收益。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 基金合同》 和《 招募说
明书》 。
特此公告。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