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07
长城智能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
目录
重要提示......3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5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7
三、开户与认购程序......9
四、无效认购......12
五、清算与交割......13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14
七、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15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2月28日证监许可[2018]357号文注册
公开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基金”或“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注册登记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6月6日,通过长城基金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和设在深圳、北京、上海的直销机构,以及各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于办理开户手续。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每个投资者仅限开立和使用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7、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投资者
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8、基金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该基金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9、本公告仅对“长城智能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长城智能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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