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08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8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www.stocke.com.cn)刊登了《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经核查发现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占基金总份额比例需进行调整,现更正如下:
原《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其中:募集 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聚禄一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
期间基金管 年定期A 期C
理人的从业
人员认购本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0.0039 0.0735
基金情况
现更正为
其中:募集 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聚禄一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
期间基金管 年定期A 期C
理人的从业
人员认购本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0.0051 0.3121
基金情况
特此更正,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