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聚优精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基金资讯
2017-09-23 14: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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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23

  海富通聚优精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九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7年9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32号文准

予募集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型、混合型基金,其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不同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FOF,高于债券型FOF与货币型FOF,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

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目录

一、 绪言......5

二、 释义......6

三、 基金管理人......1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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