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9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合同》修订事宜。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11月17日在《证券日报》和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anhuafunds.com/)上发布了《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保障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259号文注册募集的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于2017年12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相关事项的议案》。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23日起,至2018年12月22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邮政编码:100007
联系电话:400-810-5599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11月21日,即在2018年11月21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方式
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nanhuafunds.com/)下载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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