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07
关于调整长城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升降级规则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理财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城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长城收益宝货币
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的有关规定, 长城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17 年 9 月 7 日起调整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升降级规则,现将调整后的规则公告如下:
在本基金存续期内的任何一个开放日,若单个基金账户内保留的本基金份额超过 500
万份(含 500 万份)时,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自动升级其单个基金账户内持有的本基金份
额为 B 类基金份额,并于升级当日适用 B 类基金份额的相关费率;若单个基金账户内保留的
本基金份额低于 500 万份(不含 500 万份)时,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自动降级其单个基金
账户内持有的本基金份额为 A 类基金份额,并于降级当日适用 A 类基金份额的相关费率。
在注册登记机构对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份额进行升降级的登记日,投资者提交的赎回、
转换转出和转托管等交易申请将被确认失败,基金管理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本公司将在本基金届时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对涉及上述规则调整的内容作相应修改。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68-666)或本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
了解详情。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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