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2号)
基金资讯
2018-09-07 07: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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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9-06

  

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2018年第2号)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7月11日证监许可[2017]1181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7年8月3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因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变动的利率风险,因债券和票据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而可能产生的到期不能兑付的信用风险,因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因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因本基金管理现金头寸时有可能存在现金不足的风险或现金过多而带来的机会成本的风险,因收益分配处理的业务规则造成持有份额数较少的投资者无法获得投资收益的风险,因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等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造成赎回款顺延划出的风险,因投资人申购金额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上限而被拒绝的风险等等。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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