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增加兴业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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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4 07: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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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04

   关于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增加兴业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根据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7年8月7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新增兴业银行为销售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财通资管鑫逸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4888,C类:004889)

 二、其他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兴业银行办理上述基金投资事务的,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兴业银行的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敬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ctzg.com)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三、投资者可通过兴业银行和本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2、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6

 网址:www.ctzg.com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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