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2
国寿安保安吉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4
二、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 7
三、清算与交割...... 9
四、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9
五、发售费用...... 10
六、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 10
国寿安保安吉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国寿安保安吉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830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管理人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登记机构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2017年8月14日起至2017年8月15日止,通过国寿安保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公开发售。
5、募集规模上限:本基金不设首次募集规模上限。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或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7、在基金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基金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一次完成,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8、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进行认购,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单笔追加不得低于1,000元(含认购费),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
10、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时,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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