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6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华华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新华华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事由出现后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鉴于新华华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出现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事由,本基金将于2018年11月20日进入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新华华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新华华丰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代码:00456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11月6日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新华华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华华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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