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8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保兴吉年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保兴吉年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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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7 年 1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7】 116 号文准予注册并 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市场前景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也不保证投 资本基金不会遭受任何损失。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发起式基金,其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 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 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 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 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 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 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因投资的债券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或交易对手违约产生的信用风险; 投资本基金 特有的其他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 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华泰保兴吉年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2 号)
2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不得达到或者超过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 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 外。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9 月 24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8 号 4306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4306 室 邮政编码: 200120 法定代表人: 杨平 成立时间: 2016 年 7 月 26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6]1309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 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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