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赢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投资范围、调整基金赎回费率等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基金资讯
2017-09-12 08:24:1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9-12

  关于永赢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投资范围、调
整基金赎回费率等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
款的公告
为进一步丰富基金投资品种、完善投资策略同时确保风险控制,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永赢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旗下永赢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7 年 9 月 11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于 2017 年 9 月 11 日决议通过《关于调
整永赢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策略等有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永赢瑞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赎回费率有关事项
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现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永赢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条款前后文对照表
页码
《永赢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永赢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条款版本
内容 内容
1、P1-2,“前
言”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
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
(增加)
五、本基金完成此次变更生效后,其单一投资者持有
2
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基金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超过 50%(运作过程中,因基
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标的除外),且基金管理人
承诺后续不存在通过一致行动等方式变相规避 50%集中度
的情形。
六、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
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
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2、P3-6,“释义” 36、《业务规则》:指《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
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6、《业务规则》:指《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上市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
资人共同遵守
3、P8,“第四部
分 基金的历史
沿革”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新增)
第四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永赢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
予永赢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1827 号)核准募集,基金管理人为永赢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永赢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7 年 2 月 9 日至
2017 年 2 月 27......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