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12
关于永赢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永赢瑞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永赢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 2017 年 9 月 11 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10 号 27 楼(永赢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总部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情况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在权益登记日(2017 年 9 月 6 日)
所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为 50,000,009.52 份,占权益登记日该基金总份额的 83.30%。
上述出席情况达到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永赢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永赢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
案》及《关于调整永赢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策略等有关事项的议案》(以
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并由出席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
行表决。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了监督;本基金基
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及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共同对大会表决意见进行了监票;上海市
东方公证处公证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意见。
表决结果为:
《关于永赢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0,000,009.52 份
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 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 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同意通过该议案。
《关于调整永赢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策略等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
为:50,000,009.52 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 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 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经出席会议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同意通过该议案。
上述表决结果达到出席会议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表决权的 50%以上
(含 5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永
赢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永赢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赎回费
率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调整永赢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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