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30
新疆前海联合泳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7 年 8 月 30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泳隆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前海联合泳隆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12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8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 新疆前海联合泳隆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新疆前海联合泳隆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该基金是否开放赎回、转
换转出
是
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8 月 30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7 年 8 月 30 日
备注:投资者范围指符合法律法规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
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
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
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3.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对每个
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设限制,对
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N<30日 0.75%
30日≤N<1年 0.50%
1年≤N<2年 0.25%
N≥2年 0%
备注: N为基金持有期限。
对于持续持有基金份额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
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或等于
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75%计入基金财
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或等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
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50%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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