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中国广核资讯
2019-08-13 20: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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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8-14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5,049,861,1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381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及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并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
在 2019 年 8 月 14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
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承销团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根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发行公告》,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于 2019 年 8 月 13 日(T+1 日)在深圳市福
田区红荔西路上步工业区 10 栋 3 楼举行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中签结果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3”位数 080,280,480,680,880,596
末“5”位数 05736,55736
末“6”位数 834841,084841,334841,584841
末“7”位数 6508318
末“8”位数 49362440,61862440,74362440,86862440,99362440,11862440,
24362440,36862440
末“9”位数 423901850,350191939,584396439

凡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

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3,685,035 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A 股股
票。

发行人: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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