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19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8年5月21日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315,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第一次自由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发生基金净资产低于5000万元的情况,触发了《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原基金合同”)约定的转型条款,具体条款如下: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自由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将转型为普通开放式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转型前将预留至少二十个开放日或者交易日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
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
2、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本基金将于2018年6月20日正式转型为普通开放式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后的《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于同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后将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
为保护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并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转型前将预留至少二十个开放日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投资者可在2018年5月22日至
2018年6月19日期间选择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此期间本基金将不收取赎回费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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