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期)(摘要)
基金资讯
2018-11-09 09: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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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1-09

  
浙商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2 期) (摘要)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 1842号文核准。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于2016年9月27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等预期风险/收益的产品。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 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 风险,因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变动的利率风险,因 债券和票据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而可能产生的到期不能兑付的信用风险,因基 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因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 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因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等因素影 响业务处理流程造成赎回款顺延划出的风险,因投资人申购金额超过基金管理人 规定的上限而被拒绝的风险等等。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 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 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 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 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亦不构成对本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申购和 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本次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内容中与托管相关的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如 无特别说明,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9月2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 日为2018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一、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 208 号 1801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 18 号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 B 座 507 室 法定代表人:肖风 成立时间: 2010 年 10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3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股权结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通联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养生堂有限公司分别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联系人:何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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