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17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添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新疆前海联合添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新疆前海联合添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添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添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对上述两项会议议案分别进行表决。
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8年4月20日起,至2018年5
月 15日 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
间为准)。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8年5月16
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210,534,355.49,占权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为 2018
年4月19日)基金总份额的99.99%,满足法定开会条件。
其中对《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添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该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为:210,534,355.49份,占出席大会基金总份额的100%,“反对”的基金份额为0份,“弃权”的基金份额为0份。
对《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添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该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为:210,534,355.49份,占出席大会基金总份额的100%,“反对”的基金份额为0份,“弃权”的基金份额为0份。
据此,同意上述两项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新疆前海联合添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 10,000 元,律师费
40,000元,合计50,000元,由公司资产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5月1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添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添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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