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爱美家: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真爱美家资讯
2024-04-26 22: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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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三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

(二)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三)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四)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签署公司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没有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到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五)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第四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履行如下职责:


(一) 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制度;
(二) 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三) 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选聘过程;

(四) 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五) 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六) 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有关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
选聘或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第七条 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公开选聘方式的,通过公
开渠道发布选聘文件,选聘文件包括选聘基本信息、评价要素、具体评分标准等内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要素,至少包括审计费用报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

公司对每个有效的应聘文件单独评价、打分,汇总各评价要素的得分。其中,质量管理水平的分值权重应不低于 40%,审计费用报价的分值权重应不高于 15%。
第八条 公司按照如下程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一) 审计委员会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提出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及要求,并通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前期准备、调查、资料整理等工作;

(二) 相关职能部门编制选聘文件,报送审计委员会审查。审计委员会审议选聘文件,通过筛选确定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向其投送选聘文件;

(三) 参加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文件报送公司,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每个有效的文件单独评价、打分,汇总各评价要素的得分,根据文件中的评分办法规定确定结果并报审计委员会审核;

(四) 审计委员会对结果进行审核并形成审议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 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的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进行审议,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决定;

(六)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聘请其执行相关审计业务。

第九条 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根据消费者物价指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变化,以及业务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变化等因素合理调整审计费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 20%以上(含 20%)的,公司按要求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说明本期审计费用的金额、定价原则、变化情况和变化原因。

第十条 受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业务约定书的规定履行义务,在规定
时间内完成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予以监督与评估。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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