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4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推荐的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们在30
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若涉及对招股
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我会收到你们的回复后,将根据
隋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们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日内不能提供书面
回复,请提前10个工作日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申请。如未能按期提
交反馈意见,我会将予终止审查。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
电我会审核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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