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贺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吴锦凤)
欣贺股份资讯
2024-04-29 19: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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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二〇二三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吴锦凤,作为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始终保持客观且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 年的工作中,充分发挥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为中心,以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重点,用谨慎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基本情况

吴锦凤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先后任职于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华证中洲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从事审计工作。现任厦门天健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宁波大榭瑞达申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厦门络绎飞扬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厦门天健财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经自查,本人符合《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的任职资格,能够进行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和1次年度股东大会及4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 实际出席会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 应出席股东大 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议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11 11 0 0 5 5

公司每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前,我都会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提前做好参 加会议的充分准备,在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认真 审阅各项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3 年,在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中, 各项议案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以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对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投出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况。2023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 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 年,公司共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战略
委员会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严格遵循各专门委员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对公司的发展战 略、内部控制、薪酬考核提出积极的意见和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深入了 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对内部审计部门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提出针对性的培训 建议;提前审核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计划,及时跟进审计进度,监督会 计师按时完成年审工作。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年度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充分听取投资者 的建议和意见,时刻关注广大股东、媒体及监管部门对公司的评价,切实维护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或线上连线的方式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及经营管理层交流会等会议,与公司其他董事保持紧密联系。在现场参加会议的同时,通过实地考察,本人还对公司的经营现状、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进行检查并与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六)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在履职的过程中,公司为本人提供了充分的履职条件,同时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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