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25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将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3.99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4.21万股—208.4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85%—1.7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持股5%以上股东提出的明确的减持公司股票计划,若后续收到相关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可能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本次回购尚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
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原因终止本次回购而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提高公司股东回报,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及股东利益的实现,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规则》第八条与《回购指引》第十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回购股份的方式、种类、用途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99元/股(含本数),不超
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2、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金额测算,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3.99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4.21万股—208.4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85%—1.7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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