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岩大地: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中岩大地资讯
2024-05-07 20:27:0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5-08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4-047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03 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等相关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 1%,且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2 月 8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825,48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5%,最高成交价为 10.48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9.43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8,304,138.92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20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 1,335,78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5%,最高成交价为 14.35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9.43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5,097,350.92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24.03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股份后续将用于出售,出售将按照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 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披露首次回购股份公告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