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美新材:回购报告书
豪美新材资讯
2024-07-10 19: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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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1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6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21 元/股(含)。按照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1 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142.8571 万股至 285.7143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24,796.0384 万股)的 0.58%至 1.1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2、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因相关情况变化,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所回购股份存在变更用途的风险;

(3)本次回购事项可能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而变更或终止本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5)若本次回购股份在回购完成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用于拟定用途,未实施部分将依法予以全部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受多重因素影响,公司股价近期出现较大幅度下跌,并与公司基本面情况出现一定程度背离。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发展前景等,公司拟回购部分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促进公司价值理性回归。

(二)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董事会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14.97 元/股,低于最近一
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 37.77 元/股(2023 年 11 月 14 日)的 50%。为此,公司本
次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条件之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 元/股(含),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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