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88:豪美新材关注函
豪美新材资讯
2023-11-14 07:16:34
  • 21
  • 22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11-14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 320 号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7 日至 11 月 10 日期间,你公司股票价格大幅

上涨,两次触及异常波动情形。你公司 2023 年 10 月 30 日披露

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显示,汽车轻量化业务方面,上半年已 累计取得 280 个车型定点项目,客户覆盖了宝马等合资车型,和 华为问界等国产品牌。该业务系通过汽车零部件企业间接向整车

厂供应各种铝挤压材料和部件。你公司 11 月 3 日披露的投资者

关系活动记录表显示,你公司回复投资者提问“公司为华为问界 供应商,目前订单情况如何”时称,“问界 M7 量产后为公司带 了一定的订单增量”。



另,你公司 2023 年 11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以下简称《公告》)显示,你公司拟以每股 2.6179 美元向 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 ( 以下 简称 “索 尔 思光

电”,注册于开曼群岛)进行 D 轮投资,投资金额为 4,000 万美

元,可转债行权后取得索尔思光电 15,279,422 股股份,约占索尔思光电 5.79%股权。同时,你公司与索尔思光电境内全资子公司索尔思光电(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尔思成都”)以及索尔思光电签订《可转债协议》《购买索尔思光电优先股认股权证协议》。你公司将向索尔思成都提供等值 4,000 万美元的人民币借款,待你公司对索尔思光电 D 轮投资相关的企业境外投资审批手续办理完成后,你公司对索尔思成都的贷款转化为对索尔思光电的股权投资款,索尔思光电向公司发行股份并出具发股凭证。索尔思光电主要产品包括光芯片、光组件和光模块,其解决方案和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数据中心与电信通信场景。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认真核实并回复以下问题:

一、关于汽车轻量化业务



1、说明汽车轻量化业务的业务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产品、技术、主要客户情况以及该业务占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的比重等。同时,请说明你公司是否与宝马、华为等公司有直接合作,你公司是否为宝马、华为等公司的供应商或仅为相关汽车零部件企业供应商。



2、你公司所称“合资车型”“国产品牌”等整车品牌与你公司业务的关联性,量化分析“280 个车型定点项目”对你公司业绩的影响;问界 M7 量产与你公司业务的关联性,你公司所称“一定的订单增量”的具体情况。



3、结合上述问题 1 和 2,说明你公司在近期投资者关系活



动记录表,以及 11 月 9 日、11 月 13 日两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告中关于汽车轻量化业务的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炒概念、蹭热点的情形。



二、关于索尔思光电投资事项



4、说明你公司投资索尔思光电是收购其相关股权还是认购其发行的可转债,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符合“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基本原则;先向索尔思成都提供 4,000 万美元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相关借款的性质说明是否涉及财务资助,如是,进一步说明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



5、结合你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等,说明你公司跨界收购光通信相关领域资产的原因、必要性、与主营业务的协同性,并结合光通信相关领域业务开展模式、经营效益、竞争格局等,说明你公司在人员配置、技术研发、市场开拓等方面是否具备前述跨界收购的可行性,是否存在炒概念、蹭热点的情形。



6、请结合问题 4、5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 8 月修订)》的相关要求,

全面核实《公告》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如否,请尽快补充更正。



此外,请核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3 年 11 月 15 日

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