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2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7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710,5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1849%,涉及13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7.11 元/股,回购金额为 5,051,655 元。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 710,500 股。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由公司将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的 13 名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71.05 万股,按 7.11 元/股(调整后)回
购 注 销 。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2022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姓名、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组
织或个人提出的针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股票情况进行
了自查,并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4、2022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1 月 2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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