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公告
朝阳科技资讯
2020-03-27 00: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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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3-27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朝阳科技”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1 号])等法规,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投资者在 2020 年 4 月 8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

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 4 月 8 日(T 日),其

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2、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

的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

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

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4 月 10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

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一、中止发行情况”。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重要提示



1、朝阳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4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695 号文核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

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朝阳科技”,股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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