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27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
二○一八年十二月·广州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29 层、10 层(邮政编码:510623)
Address: 29&10/F Chow Tai Fook Finance Center, No.6, Zhujiang Dong Road,
Tianhe District, Guangzhou, PRC, 510623
Website:http://www.etrlawfirm.com
目 录
释 义......4
第一章 引 言......9
一、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简介......9
二、本所律师的工作过程......11
三、有关声明事项......13
第二章 正 文......15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批准与授权......15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18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20
四、发行人的设立......27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31
六、发行人的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39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45
八、发行人的下属企业......51
九、发行人的业务......57
十、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61
十一、发行人的主要资产......106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120
十三、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收购兼并事项......126
十四、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126
十五、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129
十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和诚信情况......145
十七、发行人的税务、税务优惠和财政补贴......145
十八、发行人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安全生产......154
十九、发行人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60
二十、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165
二十一、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167
二十二、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167
二十三、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法律风险的评价......171
二十四、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171
第三章 本次发行上市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178
释 义
除非本律师工作报告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发行人/公司 指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朝阳实业 指 发行人的前身东莞市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健溢 指 广东健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珠海健阳 指 珠海健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凯昇 指 天津凯昇电子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已注销)
香港律笙 指 律笙(香港)科技有限公司(RISUN (HK) TECHNOLOGY
LIMITED),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东莞律笙 指 东莞市律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莱芜朝阳 指 莱芜朝阳电子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越南律笙 指 RISUN VIETNAM COMPANY LIMITED,香港律笙的全资子公司,
发行人的全资孙公司
印度律笙 RISUN (INDIA) ELECTRONICS PRIVATE LIMITED,香港律笙
指
与越南律笙共同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孙公司
富克斯 指 FREQUENCY COMPANY LIMITED
东莞博汇 指 东莞博汇电子有限公司
厦门凯立捷 指 厦门凯立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销)
肃宁三信 指 肃宁县三信电子通信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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