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杰股份: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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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15: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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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9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二〇二四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 1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 3
第四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及管理 ...... 4
第五章 对外投资的人事管理 ...... 6
第六章 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及审计 ...... 7
第七章 对外投资的收回、终止及转让 ...... 7
第八章 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披露 ...... 8
第九章 责任追究 ...... 9
第十章 附则 ...... 10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条,增强公司竞争力,以获取收益为目的,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资产以及公司股份为对价,通过设立、并购企业(具体包括新设、参股、并
购、重组、股权置换、股份增持或减持等)、股权投资(包括增资或减资)、委托管理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进行的各项投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中的公司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及控制的、能够以货币计量的并且能够产生效益的经济资源,包括由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等构成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

(二)符合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

(三)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四)坚持权利与责任相对称的原则,做到决策有据、执行有效、责任明确;
(五)坚持风险控制原则,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防范各种风险,包括母子公司之间的风险隔离以及利益冲突防范等,保证公司资产安全。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投资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本制度和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中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进行。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不能超出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具体审批权限:

(一)董事会有权审议并决定对外投资事项: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的,以较高者为准;

3.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4.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5. 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6.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上述事项达到本制度规定的股东大会审议权限的,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股东大会有权审议并决定对外投资事项: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的,以较高者为准;

3.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4.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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