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银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侨银股份资讯
2024-11-22 19:57:2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11-23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4-142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五)15: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沙路 9 号侨银总部大厦六楼。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倍华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3 人,代表股份 274,070,91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7.06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73,079,71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6.822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6 人,代表股份 991,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42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6 人,代表股份 991,2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6 人,代表股份 991,2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5%。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3,727,0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5%;反对 2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8%;弃权 13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4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3047%;反对 2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268%;弃权 13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68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的金涛律师和周昊臻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本次备查文件

1.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