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1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Hubei Heyuan Gas Co.,Ltd.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 52 号(馨农家园) 2 栋 110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声明: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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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
过 4,000 万股且占发行后总
股本比例不低于 25%(本次
发行不进行股东公开发售股
份)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6,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
东所持股份的
流通限制以及
自愿锁定的承
诺:
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涛、 杨峰、杨勇发、冯杰承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股东杨艳琼(间接持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股东黄伟、李欣弈、龚帅、李春卫、李吉鹏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股东交投佰仕德、长江资本、长阳鸿朗、湖北泓旭、武汉火炬、
长阳鸿翔、长洪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
2、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杨涛、李欣弈、李吉鹏同时承
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股东杨峰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
公司监事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
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
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刘维芳(间接持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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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
超过 50%。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学荣、李诺、焦文艺(间接持股)承
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
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
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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