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8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4-112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总股本 208,000,000 为基数。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一、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资金需求,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度以总股本
20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00 元(含税),现金分
红总额 2,080.00 万元(含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相关人士负责组织实施并办理 2024 年上半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具体事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资金需求,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四)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母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实现利润总额 70,822,648.76 元,实现净利润
70,897,518.68 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 10%的盈余公积金 0 元。2024 年上半年母公司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70,897,518.68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311,659,592.97 元,扣除提取的盈余公积 0 元,扣除
本年分配的 2023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16,000,000.00 元,2024 年上半年期末累计
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 366,557,111.65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总股本
20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00 元(含税),现金分
红总额 2,080.00 万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归母净利润计算,现金分红比例为 47.56%。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如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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