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鑫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祥鑫科技资讯
2020-11-26 19: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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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1-27



证券代码:002965 证券简称:祥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1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鑫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和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

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

施细则(2018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2018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

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祥鑫转债”)。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

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

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

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

《实施细则》。



一、投资者重点关注问题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

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 12 月 1 日

(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在 2020 年 12

月 1 日(T 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

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日日终为准。



4、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

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12 月 3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

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64,700.54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

销。包销基数为 64,700.54 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19,410.16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

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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