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尔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豪尔赛资讯
2024-04-25 23: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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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成立于
2012 年 2 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席合
伙人为梁春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大华事务所在中国拥有 270 名合伙人,注册会计师 1500 余名,获“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高端人才)”称号专家有 40 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近 50 人。大华事
务所常年服务的客户有 10000 余家,其中上市公司近 500 家、中央企业 70 余家、
省级企业集团 300 余家、外资企业 500 余家,涉及多个行业及领域,并多次接受政府部门和国际组织委托承担其他特殊项目的专项审计。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大华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大华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沟通协商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大华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对 2023 年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大华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等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及 2024 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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