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合科技: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鸿合科技资讯
2020-04-20 22:36:59
  • 1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4-21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本年度内部控制评价重点关注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财务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对外投资管理、担保与关联交易、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质量管理、售后维修管理、信息系统等。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控制环境

1、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

(1)公司治理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以《公司章程》为基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为主要架构的规章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董事会内部按照功能分别设立了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监察五个委员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工作办法》。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下设事务工作机构,协调经办三会工作。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组织机构

公司根据职责划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立了三大事业群和三个事业本部,并设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法务部、信息部、研究院、审计及风控部等 8 个职能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部门职责。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相互监督。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子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度规定,通过制度安排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资金、人员、财务等重大方面履
行了必要的监管。

2、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严格遵守新《劳动法》,并据此制定了较为系统的人力……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